产品型号 | LWT-P461BL |
屏幕名称 | 46寸超窄边拼接屏 |
外观尺寸:长*宽(mm) | 1019.78*574.37 |
分辨率 | 1920*1080 |
对比度 | 1400:1 |
亮度 | 500cd/m |
拼接缝隙 | 1.7mm |
背光 | LED背光 |
响应时间 | 8ms |
可视角度 | 178*/178°(H,V) |
使用寿命 | 60000小时 |
拼接组合 | 任意行M x任意列N |
输入信号 | HDMI、DIV、VGA、BNC、USB入/RS232输入输出信号 |
控制方式 | RS232、TCP/IP、遥控 |
整机功耗 | 175W |
输入电压 | AC100-240V~50/60Hz |
使用温/湿度 | 0℃-60℃/10%-90% |
安装方式 | 机柜式、壁挂式、前维护式、落地支架式 |
1)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的最后一天。
2) 用户不能提供发票和三包凭证等有效证据,依照主机机身号显示的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3) 维修后产品三包有效期的延续:享受“三包”服务后产品,在原始三包有效的剩余时间内或自修复之日起90天内,以时间长者为准,享有“三包”服务。
4) 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应在发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1)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但能够证明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3) 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4)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特别注意不要发生进水、摔坏及其他人为损坏);
5) 非立为腾指定售后服务点拆动、维修造成损坏的;
6)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包含雷击,火灾,地震等)
7) 保修产品向本公司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点交送及取回的费用由用户与我公司分担来回各自费用;
8) 所有被维修替换下来的零件、部件和附件等归本公司所有;
9) 本公司对于产品故障,不负除保修之外的其他赔偿责任;
10)本公司不承担、也不授权其经销商或代理人或授权的服务网点承担任何超出保修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所有产品质保均为一年,具体使用可视双方合约增加延保费用延长质保。
1)售出之日起7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用户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365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换货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证中的维修记录,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
4)在三包有效期内,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